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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3篇

时间:2022-12-09 18:45:04 来源:网友投稿

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3篇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 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和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3篇

篇一: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

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和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根据《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政办发 87 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和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根据《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政办发 87 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认真总结我市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的基础上,集中人力和精力,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力求出经验、出效率、出成果,促进城管执法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老河口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兴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工作内容

 ㈠根据城市规模和城市管理实际,核定城管行政执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标准,做到定编、定岗、定员。

 ㈡对现行的城管执法体制和机构设置进行规范调整,明确和界定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事权,制定规范化的执法保障制度。

 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管理部门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和协调机制。

 四、工作目标

  ㈠机构设置科学化。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赋予城管执法队伍的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明确工作职能;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综合协调城市管理工作。

 ㈡人员编制标准化。核定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㈢执法保障规范化。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市公安局指派 5 名公安干警、5 名协警专职参与全市城管执法工作。

 ㈣经费保障制度化。将城管执法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城管规费和罚没收入严格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部署,此项工作从今年月中旬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㈠准备阶段(月 11 日以前)。召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

 ㈡审批阶段(月 20 日以前)。起草可行性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㈢实施阶段(月 30 日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市编办批准核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机构职能,全面部署,正式运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

 ㈣总结阶段( 月中旬)。由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总结经验,起草试点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市主管机关和省人民政府。

 六、有关要求

 ㈠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是规范队伍建设,核心是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关键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对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的有益尝试,切实增强自觉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㈡力求规范,注重实效。开展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时间紧、任

 务重、要求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从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从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大局出发,通过明确执法机构的性质和职能、编制标准、执法程序和队伍管理办法,为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时效观念、整体意识和 一盘棋 思想,求真务实,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城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着眼城管执法工作发展,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系统制定执法管理制度;编制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实际,科学论证城管执法机构和编制数量,明确编制标准;人事部门要从执法人员现状出发,合理确定人员进出渠道及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要核定标准,研究制定执法经费保障措施;公安部门要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搞好配合,落实城市管理事权,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二: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

0 10 年第4 期总第12 0 期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P u b licS e c u r ityS cO n ce如u m 以——Jo tJm a l o fZ h ejia n gP o li( ’ eC o lle g eA u g . , 2 0 10N 0 . 4 S e t. N o . 120O 本刊专稿主持人:

 蒋国长加快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堆口张景华(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杭州310 0 0 9 )摘要:

 贯彻落实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座谈会精神, 学习推广杭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 动员全省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起来, 全警种、 全建制、 全要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确保我省率先实现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 达到各项成效标准, 勇当全国“领头羊” , 重点要解决好怎么看、 学什么的问题,建什么、 怎么建的问题, 推什么、 怎么推的问题。关键词:

 公安机关; 执法规范化; 建设; “杭州经验”中图分类号:

 D 63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 4 —304 0( 2010)04 一0006—0520 10 年5月 29 日至31日,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在山东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座谈会。

 会上。

 公安部明确北京、 江苏、 浙江、 山东四省( 市)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 。

 并要求四省( 市)加快步伐、 全面推进. 在深化认识、 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动性上走在全国前列, 在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阶段性目标上走在全国前列. 发挥更大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贯彻落实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座谈会精神, 学习推广杭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 动员全省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起来, 全警种、 全建制、 全要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确保我省率先实现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 达到各项成效标准, 勇当全国“领头羊” 。

 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 怎么看、 学什么的问题“怎么看” , 就是指如何客观评估我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任何时候, 评估工作都应坚持两点收稿日期:

 2010- - 07埘作者简介:

 张蓄华,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副厅长。木根据张景华同志20 10 年6 月 26 日在全塔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改编. 题目系编者所加, 内容略有删节。. 6 ・论, 既要看到成绩, 以鼓舞士气, 又要清醒认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以明确努力方向。应当充分肯定。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亮点纷呈、 富有成效。

 一直以来, 我们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和生命线来推进, 作为一项十分蕈要而紧迫的任务来落实,特别是部署“三项重点工作” 和“三项建设” 以来, 以及去年底公安部“南通会议” 之后, 各地的建设力度更大。

 措施也更加扎实有效。一是领导体制更加理顺。

 全省自上而下建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杭州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嘉兴市、 金华市公安局分别把今年确定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 和“深入年” . 嘉兴市、 湖州市公安局召开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 通过各类会议和活动, 切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和部署。二是总体规划更加科学。

 杭州市公安局制定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书, 温州市公安局开展了执法工作“评差促改、 评优促学、 强化规范” 活动, 湖州市公安局出台了执法工作“双提升” 活动实施方案, 台州市公安局制定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 衢州市公安局下发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省公安厅I监管总队专题研究部署了推进监管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边防总队万方数据

 制定了执法规范化建设i年规划, 等等。

 各地、 各警种通过细化各项规划, 使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具针对性、 操作性。三是推进措施更加有力。

 各地认真把握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 结合实际、找准问题、 选对抓手, 强力推进。

 如杭州市公安局选择全市16 个治安状况最复杂、 案件数量最多的派出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

 全市推开; 宁波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民警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办法, 推行网上考试学习系统; 温州市公安局提出执法办案“七不准” 规定, 加大对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 并开展“零遗漏” 执法教育活动; 湖州市公安局鼓励和组织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对通过考试者予以奖励; 嘉兴市公安局以“五化工程” 为抓手. 健全完善执法管理标准体系:

 绍兴市公安局着力推进“说理执法” 活动; 金华市公安局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和法律学习学分制:

 衢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派出所执法竞赛活动; 舟山市公安局实施治安案件公开查处和执法告知服务; 台州市、 丽水市公安局推行法制员派驻基层所队制度等。

 总之, 各地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清晰、 措施有力、 富有成效。评估工作。

 既要善于从纵向角度与自己的过去比, 更要善于从横向角度与别人比。

 有句话说得好,“纵向比往往使人盲目。

 横向比才能使人清醒” 。

 确实,实地考察山东济南、 潍坊等地之后. 感到我们要当全国公安机关的“领头羊” . 对照公安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来检验。

 对照北京、 江苏、 山东等另三个“领头羊” 来衡量, 还存在较大差距。从思想认识层面看. 一些领导和民警片面地把规范化等同于制约和监督。

 认为抓执法规范化就是自缚手脚、 自添麻烦, 因而缺乏主动抓、 积极抓的意识, 工作难以形成全警共建合力。

 而山东等地公安机关首先从解决民警的思想认识问题着手, 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工程来抓, 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持续发展的动力来抓, 全省上下推动。

 全警参与的自觉性、 积极性、 主动性十分高涨。从工作措施层面看, 虽然近年来我省各地不乏建设亮点, 但总体而言, 往往是针对某一方面的执法缺陷和问题出台若干项单一性的制度规范. 就事论事、 零敲碎打、 修修补补的多, 而没有从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谋划, 特别是缺乏综合施策、 全方位推进的措施. 因此这几年我省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也鲜有集成化、 系统化的典型经验产生。

 而山东省则是真正做到了有规划、 有创新、 有载体、 有力度. 特别是将看似“隐性” 、 “软性” 、 “长期性” 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转化成“显性” 、 “硬性” 、 “刚性” 的系统工程建设体系, 因此也就形成了集约化优势。从推进态势层面看, 普遍存在着地区、 警种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些_ k 务警种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看作是法制部门一家之事, 工作形不成整体合力。

 而山东、 江苏等省之所以形成良好的建设氛围。

 最大的特点就是“抓全警、 全警抓” . 以项目化形式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 各警种、 各部门。

 从而形成全面、 均衡推进的工作态势。

 成绩是历史的, 问题是现实的。

 全省公安机关一定要克服自我感觉良好、 固步自封的思想。

 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工作中的全局性、 基础性、 战略性位置。

 充分认识当前全国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日千里、 不进则退” 的发展态势。充分认识我们所处“前有标兵、 后有追兵” 的竞争环境, 要压低姿态看别人, 正视不足找差距, 明确目标赶先进。针对当前我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该如何建设?路在何方?答案就是学习推广杭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这也就是“学什么” 的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 “杭州经验” 不是简单的划分区块、 挂几块牌子、 整些表册的经验, 其实质是, 着眼于实战、 实用、 实效, 以派出所等基层所队为重点, 从执法场所功能区物理硬隔离人手, 通过强化执法办案的标准化、 流程化、 精细化来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这一经验是一个综合性经验, 具有样本意义, 也代表了我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方向。

 全省公安机关务必认真学习借鉴, 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 加以消化吸收, 力争有新的创新、 新的发展。二、 建什么、 怎么建的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首先要明确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三项建设” 中居于核心地位. 是龙头和“牛鼻子” 工程。

 而且新一轮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内容十分丰富, 涵盖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那么, 具体“建什么” 呢?这一问题, 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 中已有明确回答。公安部提出的7 个方面目标任务和成效标准. 涉及执法主体素质、 执法工作标准、 执法场所设置、 执法监督考评机制、 执法信息化手段、 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以及执法质量检验标准等各方面。

 它是一个完整的规范和目标体系. 每个方面我们都要下大力气建设好。

 具体“怎么建” ?总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规划和标准引领, 略持软件、 硬件一起抓, 坚持全警种、 全建制、 全要素进行建设。( 一)抓执法主体建设。

 当前一些基层民警确实存在“怕出警、 怕执法” 的问题, 这里面既有执法风险. 一7.万方数据

 大、 民警执法原动力不足的因素, 也有民警执法能力弱、 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必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民警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之上。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民警每年累计参加不少于15天的脱产培训制度. 确保执法民警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各级政工部门、 教育训练机构以及法制部门、 业务警种要科学合理地设计民警培训计划与课目, 确保在各级各类培训中执法能力培训课程比重不低于25%。

 二是要全力推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制度。省公安厅已经明确。

 省、 市、 县三级公安机关不管是执法勤务部门还是综合管理部门。

 所有民警都要参加认证, 考试内容由公共法律知识与警种专业法律知识两个部分组成, 分为初、 中、 高三个等级, 分别由县、 市、 省三级公安机关进行认证管理。

 其中, 担任市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和担任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正职领导职务的, 必须具备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

 认证工作要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除了通过相应的等级考试外, 还要考核办案数量与质量。

 以确立多办案、 办好案、 办精品案的导向。

 取得岗位执法资格后。

 也要每3年参加一次资格审验考试。

 并接受日常动态管理, 对不符合条件的。

 要降低等级或取消岗位执法资格。

 为了赋予各地更多的自主权. 各市可在执法数量和质量考核上自行确定考核标准。

 今年年底前, 各市要普遍开展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工作. 并且确保取得初级资格的民警达到民警总数9 0 %以上; 明年6 月 底前,省公安厅将举行高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考试。

 三是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地可以考虑研究出台支持和鼓励民警特别是法制部门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措施。

 包括奖励制度等。( 二)抓执法工作标准化、 流程化、 精细化建设。“杭州经验” 的核心就是体现了这“三个化” 。

 通过这“三个化” 建设. 让民警在遇到具体执法问题时, 知道该干什么、 怎么干、 干到什么程度, 这既从源头上规范了执法办案工作, 也有效帮助民警化解了执法风险, 提高了执法原动力。

 因为民警只要切实、 完整地按照制度和标准做到位了, 即使发生执法瑕疵甚至过错, 也是由制度和标准的制定者来承担责任, 这就让民警有了“护身符” 而不是“紧箍咒” , 自然对规范和标准也就学得自觉、 用得自觉, 同时反过来也促使我们把制度和标准制定得更加完备、 更加严密。

 这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应该说, 这些年我们的执法制度已日臻完善. 但问题在于许多制度规范未形成完整、 严密、 实用的体系, 有的内容重复,・8・有的互有交叉, 有的自相矛盾, 还有的存在空白, 不便于民警掌握和操作。

 下一步, 一方面要抓紧对现行执法制度进行清理、 整合, 使之更加系统化、 简约化; 另一方面要坚持制度建设跟着执法问题走, 针对制度建设的空白点以及新兴执法领域. 针对容易产生执法问题的重点环节和方面. 抓紧制定出台具体、明确、 便于操作的执法细则和执法标准。

 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各警种、 各部门和民警的执法岗位职责、 岗位业务、 技能标准, 包括对协警管理的规范。

 二是要区分不同执法环境、 不同执法岗位. 统一治安、 交警、刑警、 信访、 复议等一线和窗口单位民警的执法行为、 语言规范。

 如要针对盗窃、 抢劫、 故意伤害、 交通事故等各类常发性案( 事)件的接处警现场取证基本标准以及救援溺水者、 找寻失踪者等公民求助类警情处置动作逐一进行规范. 使民警受理报案、 接警出警的第一个动作是什么、 第一句话是什么等都有明确的标准。

 三是要针对受案立案、 调查取证、 传唤讯问、 抓捕押解、 涉案财物及证据管理等执法环节, 扣押、 冻结、 收缴、 追缴、 查封等执法手段, 以及窗口接待服务等方面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裁量标准, 在《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认定的意见》 基础上, 抓紧制定违反出入境管理、 边防管理、 消防管理、 交通管理、 禁毒管理、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同时, 在制定制度和标准的过程中, 要注意把握好两个原则:

 一是科学性与统一性相结合。

 没有科学性。制度就不可能得到民警的普遍遵守, 也就没有生命力。

 而没有统一性也就没有规范化, 因此, 必须要使制度和标准既符合法律法规, 又符合工作实际, 同时制度之间、 标准之间要相互衔接, 防止出现矛盾和“打架” 的现象。

 二是实用与简约相结合。

 要紧紧围绕民警执法执勤中最容易出错、 最困惑的问题进行规范和制定。

 不求面面俱到, 要尽可能剔除重复的、 多余的、 可替换的内容和环节, 提炼出高效、 实用、 必需的内容和环节。( 三)抓执法保障建设。

 好的制度要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必须有强有力的外部约...

篇三:治安执法规范化实施方案

组织、周密部署,坚持执法理念更加正确为切入点,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为根本,以执法民警素质明显提升为抓手,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不断探索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执法工作,有力促进了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 x 大、十 x 届 x 中、x 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促进我局“四项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部署要求,从 2xx 年 5 月初至 12 月底,在我局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整改隐患刚性问责,破解难题服务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组织对今年以来我局所有警情进行梳理排查,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增强依法打击犯罪能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我局领导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三、工作重点

 重点查纠整改以下突出问题

 (一)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二)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三)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

 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

 (五)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违规撤销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结案、违规中止侦查;

 (六)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

 (七)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四、实施步骤

 我局要紧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专项治理,立足自查自纠,强化领导责任,全程督导检查,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中旬)。我局制定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局属各相关警种部门制定条线治理方案。我局根据统一部署,发动全警参与,加强立案业务培训,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机构、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5 月中旬—7 月底)。我局各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梳理现行不利于如实立案的考评项目指标,对不科学、不合理的指标予以调整,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机制上推动依法如实立案。集中力量组织对今年前 4 个月刑事警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局主要领导挂帅,紧紧抓住基层派出所和治安队、经侦队、刑警队等重点警种,通过调阅 11 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摸清警情及立案的底数,主动发现自行查纠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市公安局将组织对部分县级公安机关立案工作进行重点抽查、蹲点解剖、点评通报。同时,对新发警情的立案情况跟进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边治边犯。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针对问题症结,逐一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三)抽查整改阶段(8 月初—1 月底)。我局对局属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抽查核查,严格督促整改。每个月组织抽查上个月 11 警情不少于 1 起,并结合实际重点抽查侵财、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案件的办理情况。对辖区治安复杂,在接处警、受立案环节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不高的基层所队,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市公安局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县级公安机关落实重点帮扶、蹲点解剖,并组织开展异地互检活动,对已引发信访事项、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我局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疑难复杂问题或重大事项,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要坚持边纠边建,加强对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修订完善受立案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有效解决基层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市公安局将结合督导检查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调度会,推广先进典型。

 (四)总结提高阶段(11 月初—12 月底)。我局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工作

 实际成效。对在专项督察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进行总结表彰,工作不力的县级公安机关要到市公安局说明情况、作出检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邵阳县公安局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松能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明芳和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跃明任副组长,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指挥中心、政工室、纪监室、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消防大队、网安大队、监管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大队,由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陈友良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我局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专题研究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相关部门警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日常协调指导督办,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打好如实立案、规范立案、依法立案这场攻坚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副督察长邓跃明要积极协助督察长申松能履职、勇挑重担,其他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疑难复杂、长期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集体研判、集中攻坚。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四项建设”评估、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民警,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密切警种协作。警务督察大队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负责的重要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警种的工作优势,把督促检查贯穿专项治理的始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督促检查、警务评议、网上督察、责任倒查,建立销号挂账、定期通报等制度,督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推动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强化刚性执行,提升整体执行力。基层派出所、经侦、治安、刑侦、消防、交管、禁毒等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清理排查、建立台账,认真自查自纠,如实反映情况,加强条线业务指导、集中抽查,加强协作配合,并把此次专项治理与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非法集资等重点问题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以推进如实立案为切入点提升打击犯罪的整体能力。相关警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培训指导,梳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法制大队要结合案件审核、个案核查、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指挥中心要加强接警、布警工作,完善警情流转、统计分析、跟踪指导督办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强刑事案件统计月报工作,对相关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及时把握工作走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统计工作机制。宣传、网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把握宣传口径,严防引发炒作。纪检监察室要对 12389 举报平台受理的涉及立案方面举报投诉以及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法制、经侦、治安、禁毒、刑侦、网安、监管、交警、消防大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条线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行开门治理。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探索建立公安机关立案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联合检查调研,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及时对移送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决定立案,对不涉嫌犯罪需要行政处理的案件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要有序引导群众积极报案,进一步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

 组织回访走访当事人,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开展警务评议,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及时对立案方面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转交督办,定期汇总分析通报。

 (四)落实治理责任。要针对立案问题敏感复杂的情况,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请示汇报,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防引发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新要求,对违法利用立案职权导致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要及时倒查剖析,导致国家赔偿的,应当依法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要严格把握追责政策,专项治理工作前发生,情节较轻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说明情况、自查自纠、妥善处理的,一般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推诿、自查自纠不认真,执法腐败、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从速查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针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加强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改革受立案制度,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接处警、受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执法操作流程标准。要优化公安机关办案环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取消“拘留数”、“逮捕数”、“破案率”等不科学的考评指标,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要大力推进网上办案、执法公开,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进警综平台、办案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升受立案工作智能化、公开化水平。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排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有案不受、应立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1 月 27 日 16 时,大海林分局大海林派出所召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会议,会议由副局长姜黎峰主持。

 会上主要传达了《大海林分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开展自检自查,对各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查摆到位,对于梳理、查摆出的问题,逐人、逐案分析原因,确定整改方式,对于短期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不能短期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规划,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负责制,进一步明晰办案人、所队领导的执法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个警长要负责本班 18 年以来的所有案件,端正态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分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在做好自身自检自查工作的同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固化,坚持下去,所有民警要积极进行学习,提高自身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林区公安的良好形象。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厅党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执法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权力的制约、剃衡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随意性,建立完善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有效解决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办等突出问题;健全防止权力干预司法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综合治理“司法掮客”;严格落实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度尤其是“四个一律”使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在办案场所内发生自杀、自伤、自残和脱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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