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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4篇

时间:2022-12-19 14: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4篇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 诚恳诚实为“诚”信用信任为“信”。诚信营销无可置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伴随着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4篇,供大家参考。

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4篇

篇一: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

恳诚实为“诚” 信用信任为“信” 。诚信营销无可置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化的进程企业间的竞争已非单纯的产品竞争、资本竞争取而代之的是品牌、信誉等无形产品的较量。

 “信誉-品牌-利润”三位一体构筑成企业运营的“金三角” 。诚信营销是企业建立品牌的根本。对于在国民经济中起重要作用的保险业来说诚信营销更为重要。不可置否现今对保险质疑的人还有很多 也因为一些理赔纠纷案件等使保险陷入了僵局。

 因此对保险人来说了诚信营销的内涵探讨企业开展诚信营销的价值从营销组合诚信、 员工诚信、加强营销道德建设与构建诚信文化等方面对企业如何实施诚信营销进行专门研究探讨弥足深重。

 困局之所影响诚信营销的原因是什么 诚信营销并不是指营销活动本身它是开展具体营销活动的根基是思想观念。保险业是遵循“最大诚信原则”的行业随着保险业在我国复业在行业不断完善过程中诚信营销的概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投入。然而保险业在诚信营销上依然令很多民众怀有质疑的情愫。问题出在哪里

 三个欠缺——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龚峰 表象问题必然是内在矛盾的反映。找出导致不良结果的原因是避免问题从根本上提升营销成果的前提。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龚峰介绍保险业诚信营销美誉度并未得到广泛认同主要是由于“三个欠缺”造成的。

 普通民众的对保险欠缺了解。银行、证券、保险被誉为金融行业的“三驾马车” 这三大行业在我国的起步时间不同普通民众对它们的了解程度也不同普通民众在对银行、证券的理解以及参与上是领先于保险业的。保险业在国外已经有 300 多年的历史 而在我国却只发展了短短十几年 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保险业是从 1992 年才开始的。只有了解了保险的功能之后才能知道它与银行、证券的区别明白保险的不可替代性才能对保险的作用有合理的期待。目前保险知识在我国的普及程度不高普通民众对保险还有很多担心甚至是误解这让保险业的“诚信危机”有了基本土壤。

 保险从业人员欠缺专业化专业水平仍有待提高。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发展快 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速度赶不上行业的发展速度保险从业人员对于保险业的发展趋势认识不清、对于保险的意义与功用理解不清、对于普通民众的保险顾虑解释不清、对于保险条款的专业用语讲解不清等现象时有发生也造成了一些非主观原因的“诚信问题” 。

  旁观者对保险知识的欠缺。

 “逆选择”加重“理赔难”  “理赔难”加重“诚信”误解。理赔一直是普通民众最关注的话题当前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诚信”意见中就有一项投保容易理赔难。其实保险公司是不吝啬理赔的理赔是保险最重要的功能只有把理赔做好才能使保险行业更好地发展。根据行业统计数据出险后保险公司理赔率 98%拒赔率 2%也就是每 100 个报案理赔有 98 件赔付2 件拒赔。为什么会有 2%的拒赔这和“逆选择”有很大关系“逆选择”的报案肯定要拒赔如果不拒赔就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一旦发生拒赔案件因为保险知识的欠缺以及对很多信息了解的不全面旁观者很难从专业的角度去判断该不该赔更多的是站在同情弱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认为保险公司“理赔难” 从而认定保险公司有“诚信问题” 。

  三个影响——华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军

  除了以上导致保险业诚信受损的原因外 据广州华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军介绍还有“三个影响”掣肘着诚信营销的深入和植根。

  营销人员队伍庞大的影响。随着保险在我国的深入市场上保险主体的数量越来越大营销人员也越来越多。一支 300 万的庞大军队当仁不让的成为各行业中从业数量中佼佼者。在这些人中素质必然良莠不齐存在着个别人的销售误导行为以致影响了人们对整个行业的认识。另外众所周知保险业的“增员难”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正因为如此不少公司更是放宽了入职资格导致保险营销员素质参差不齐。作为泛金融的保险也来说入职人员的综合素质本应要高但却因为增员难而盲目增员影响了整个队伍的平均素质妨碍了行业的诚信营销。

  保险营销环节和流程的影响。

 营销环节和流程上存在弊端 加大了企业监督管理营销员的难度。目前保险业主要是个人代理制因此绝大部分时间保险公司对营销员实施的是非现场管控。

 其日常工作中的具体工作方式和操作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并不能全面掌握。现行的营销体制存在的弊端导致公司对营销员的管理很难完善因而影响了诚信营销全方位严密执行。另外保险营销的营销方式比较繁杂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短信营销等营销手段各占领地这对行业监管和公司监控亦带来不便。

 媒体舆论的导向影响。

 媒体的特性和职责决定了其保护弱势群体的特性当有保险公司出现“拒赔”行为媒体必定会予以曝光而保险公司为客户送去理赔款等消息却并不是“每日见报” 。这些负面的消息无疑让民众对保险的诚信营销画上问号。

 破局之势构建诚信营销的途径有哪些 “市以诚为本诚以信为基” 在当今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市场竞争就是公平竞争。

 如果把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比喻成 “舟” 那市场就是“水” 载舟覆舟根本在于信用。企业若失去了诚信也就关闭了通往市场的大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商业运作已进入到一个微利的时代。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树立自己的诚信形象。保险业如何实现诚信营销

 理念注入加强管理 当市场日益成熟起来之后市场的选择功能和淘汰功能也随之增大微利取代暴利消费者主权取代生产者主权买方取代卖方企业只有在社会的认同和需要下才能寻求到自己的发展空间 而那些因缺乏诚信而得不到民众承认的企业和企业家最终将会淘汰出局。企业在市场浪潮中航行诚信营销定会为企业保驾护航。

 现代保险业在中国发展还不到 20 年处于初级阶段因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还有很多今天我们表象上是要改善保险业的“诚信问题” 实质上是要推进保险知识的全民普及以及保险业服务工作的不断提升。

 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龚峰说 “太平人寿一直坚持‘高素质、高品质、高绩效’的三高发展战略秉持‘专业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始终重视保险知识的宣传、营销专业队伍的建设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诚信口碑。

 ”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首先坚持正确的保险理念坚持以传统险为主的产品导向帮助客户建立以风险抵御为主要功能、 资产保值为附加功能的家庭保险规划 不夸大、 不误导将正确的保险知识带给千家万户。

 其次重视营销员队伍的建设努力提升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与道德品质为客户带去更专业的服务。严把“选材关” 营销员选拔和录用标准非常严格尤其是对其诚信档案特别重视除了有一系列标准流程的承诺性面谈、担保、面见等手续之外对于以往在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的人都拒之门外这既是对人才的筛选更是从“源头”进行诚信把关。加强营销队伍的培训太平人寿对营销员的培训投入是领先行业的从新人培训、 晋升培训等一系列营销员岗前和职业培训中始终强化诚信教育让营销员建立一种强烈的认识诚信是每个人在保险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同时 各种类型的培训也极大的提升了营销员的专业能力使他们能更加有效的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再次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建立诚信营销的监督机制评价机制奖惩机制和公开机制以制度约束作为诚信营销的强力辅佐有效管控营销人员在市场上的诚信服务和专业服务。公司的各项考核晋升标准、激励竞赛活动都有一项诚信指标继续率的考核这是获得荣誉、晋升的必需条件。诚信不达标一票否决甚至开除从制度上保证了营销员把“诚信”落实到具体的行为动作上。坚持 100%的新契约客户回访。由于保险的专业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可能在签订合同时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有偏差,通过 100%的客户回访 确保在保单犹豫期内客户能够再次获得专业准确的保险责任告知并核实客户的相关投保信息。这是对营销过程中“诚信”的最好管控也是对客户利益最有效的保护真正让客户享受到高品质的保险服务。

 真诚维护互惠互利 企业的资金有限不可能满足所有消费者的全部需求加之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 用户状况的变动 企业要想保持竞争优势 取得高于竞争对手的收益就要整合市场。整合市场最注重的是交易关系的持久和稳定而这种持久和稳定是建立在长期信赖和互惠基础上的。以信用为基础的双边交易要求企业必须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转向互惠关系的最大化 并在营销战略和策略中贯彻诚信原则。

 广州华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军说 “企业的诚信不是来自自我表白而是在与广大消费者的接触沟通中体现出来的关键在于内部的积累。消费者是通过产品的质量 也就是有形的保单本身和无形的服务来体验企业的诚信观的。

 ”除了产品设计上以客户的利益为出发设计推荐适合客户本身的保单意外 服务质量的高低更加会给保险企业的业绩带来显著的影响。举个外部行业的例子如著名的 IBM 公司该公司最大的特点也是其最大的优势就是为客户提供完美的服务。公司专门挑选表现优异的业务人员担任为期 3 年的精力主管。在整整的 3 年时间里他们承担的工作只有一项就是对客户的抱怨或疑难问题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得到解决。对有些重大疑难问题公司甚至从世界各地调集精兵强将来诊断处理。定期的回访根据顾客意见或建议进行设备、服务的改进以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使 IBM 虽然计算机技术不能堪称世界最佳但仍不失为全球计算机巨人。对于保险业来说如果能在服务上加大创新举措成立专门的服务组织并且强力执行公司制定的制度而非流于形式企业的诚信营销度将逐步大大提升。因为保证服务质量实际上就是向消费者承诺该产品在

 向消费者提供基本需求的功能的基础上 产品的外延价值可以使其获得更大程度的满足。

 这样就会提高顾客忠诚度 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 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获得超额利润。

 另外真诚沟通与传播是诚信营销的关键。从经营角度讲企业为了提升自己的销售能力 扩大产品影响面 常常会使用促销的营销方法。

 对推动产品销量拓宽品牌宣传面来说促销也是保险营销中的常用营销方法。但在促销活动中一定要避免虚假促销。

 那些为了在短期之内建立起市场份额的优势而采取的诸如发布虚假信息 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贬低竞争对手之类的虚假促销策略使企业随着对市场占有率的过度追求而最终陷入了诚信危机的误区。因此在促销等营销方式应用的同时切记虚假信息误导行为应真诚地传播保险企业的相关销售动态真诚地与客户交流这样才是企业长期生存发展构建诚信营销的前提。

 据广州华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军介绍 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也是提升诚信营销的重要举措。自友邦保险进入我国引入了走动营销的概念经过多年的实践已逐渐呈现出与现行市场体制的不和谐性需要有所改进。这就需要保险主体的积极创新和监管层面的强力支持。

 “非现场管控”的不足得以由其他渠道弥补的话各项管理机制也便能更好的执行诚信营销必然能大幅提升。比如近期有些公司实施的社区展业模式就为保险公司和客户搭建了长期的相对稳定的沟通平台有益保险公司的诚信建设。此外保险中介的经营模式具有相对的优势。其立于公平、公正的角度从客户的需求切入保险营销诚信度具备先决优势。

 后记 西方将信用管理称作“最能使企业产生直接效益的管理措施” 作为企业立足市场的通行证诚信铸就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是资源的集合企业的资源一旦具有了稀缺性且难以模仿也就具有了竞争力的价值。正如国际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的专家所认为的那样 难以复制并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有形或无形资产是创造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在企业的资源集合中处于伦理层面的诚信以其所具有的独特的不可模仿性成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记者对两位老总的采访中深切体会到了其个人以及公司对诚信营销的重视程度。相信在此精神的指导下通过他们的不断完善管理寻求创新路径将会把诚信提高一个更加完备的层面。保险业诚信营销的前景一片向好之色。

篇二: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

学论文-浅析我国保险业的诚信建设

  [论文关键词] 诚信 投保人 保险人 展业 理赔

  [论文摘要] 由于保险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得诚信对于保险业来说十分重要。

 我国保险业的诚信问题一直以来都引起专家学者的普遍关注,诚信问题关系着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诚信问题的存在有其原因,因此需要分析其存在的原因,进而找出完善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对策。

 2006 年 6 月 26 日,国务院颁布了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对保险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说明了保险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保险业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三大支柱行业之一,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的发展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诚信体系建设问题。

 保险作为一种服务,它的有形载体是一张保险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拿到的只是“一张纸” ,而不象其它的商品一样具有实实在在的物品,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保险公司的经营是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一种承诺。因此相对于其它的商品来说保险具有无形性、长期性和透明度低等特点。

 也正是因为保险经营的特殊性,意味着它是最能体现诚信,同时也时最依赖诚信的行业。但是在我国保险发展的过程中,诚信问题越发引起业内外人士的注意,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 保险业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

 保险诚信问题的出现,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人们对于保险的不信任。

 而人们对于保险不信任首先是从人们接触保险开始的。

 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来看,主要是保险代理人的展业、 签定保险合同后的保单有效期以及理赔期三个阶段。

 在这三个阶段中,又以展业和理赔最容易产生不诚信现象。

 (一)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期

  保险代理人尤其是个人代理人的展业是人们接触保险产品的第一步。通过展业这一阶段,保险代理人向客户介绍保险公司的产品和各种保险服务,并尽力去促成保险产品的交易。由于个人代理人的工作业绩与个人的佣金有着紧密的正相关关系,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不诚信现象容易产生。

 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保险代理人的专业素质不高。

 保险合同条款涉及许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术语,一般人很难看明白,而我国的保险代理人只是经过短短的几个星期的培训之后,就上岗进行展业,他们往往对合同条款不是很熟悉,因此也很难向客户解释清楚,严重的会引起客户的误解,这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也很常见。

 2.某些代理人的道德素质不高。

 在展业的过程中,存在着误导客户的行为,有的过分扩大保险产品的功能;有的承诺不能实现的投资回报;有的只讲收益,对风险避而不谈;有的代理人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在推销保险产品时没有从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出发,而是推销一些

 不适合消费者的产品,并且在推销过程中,隐瞒保险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比如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等,欺骗投保人、 被保险人甚至受益人;

  3.有的保险代理人存在着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填写不属实资料的情形。

 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后,需要填写投保书,投保书里的内容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事实来填写,同时这也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依据。

 如果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通过审核发现此保户不符合承保的条件,从而不给予承保,那么代理人的努力将会白费,而代理人也将拿不到佣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就会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隐瞒一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非常重要的事实或引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填写虚假的资料。

 在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会产生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的各种纠纷。

 (二)保单有效期

  对于寿险产品来说,它的有效期大多超过一年,有的长达数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生活比如家庭住址等方面往往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而这些方面可能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若保险代理人联系不到他们,因此会出现因为不能按时交纳保险费使得保单无效等情况。同时由于保险代理人的淘汰率比较高,一旦经手的代理人被淘汰,这些保单就会成为孤儿保单,即使有新的代理人来接手,他们也会因佣金的关系不把精力放在这些保单上,而是去开拓新的保险客户资源。

 (三)理赔期

 理赔是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对自身应该承担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的过程。理赔是最容易产生双方纠纷的环节。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往往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多赔偿;保险公司从自身角度出发,希望能够尽量少赔偿,于是就有了赔与不赔,多赔还是少赔的问题。

 另外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促使理赔部门尽量减少理赔的支出,这样产生的一个消极影响就是本应该得到赔偿的可能不赔,本该多得到赔偿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能够得到充足的赔偿,从而使得保险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保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的作用。

 此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索赔过程中对索赔的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不是很熟悉,因此索赔程序比较麻烦,再加上保险公司的理赔花费时间长,服务质量也不是很高,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产生索赔难的认识。

 二、 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

  第一,要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使代理人具备扎实的保险基础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咨询。

 因此为了提高他们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必须提高代理人的上岗持证率。只有代理人的持证率的提高,才能进一步促使他们的专业和业务水平的上升。

 第二,要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素质。

 为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保险公司在引进代理人的时候,应严把质量关,应把那些业务能力强、 思想素质高的代理人吸纳进公司来。

 第三,明确保险代理人的社会地位。目前我国的保险销售模式,决定了保险代理人尤其是个人代理人的地位。

 他们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是委托代理合同,因此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因而不能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也就造成了很多保险代理人对工作的不敬业,以致为了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应该进行分流管理。

 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差、 业务能力弱的代理人淘汰;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高、 业务能力强的保险代理人吸纳到保险公司里,使之成为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剩下的代理人使之成为保险代理公司的员工。

 第四,构建保险代理人信用数据库,进而加强保险代理人的信用机制建设。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进入这个数据库,了解各个代理人的信用情况,从而选择自己可以值得信赖的保险代理人。同时要将那些不合格的代理人实行黑名单制,在数据库中充分的显现出来,真正做到信息的共享和透明。

 (二)加强保险公司的理赔制度建设

  理赔将意味保险公司现金的支出,这是保险公司都不想看到的,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保险公司首先要正视理赔的意义和重要性。

 理赔在一方面意味着保险公司现金的流出,尤其是遇到巨灾理赔时,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该意识到在理赔的同时,这也是检验公司是否能够履行承诺的重要环节。

 如果理赔处理的恰当、及时和合理,可以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更加信任,他们不仅会继续和公司合作,而且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客户资源,无形之中给公司做了广告宣传。

 其次,保险公司要提高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把理赔程序简单化、 通俗化,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再觉得索赔难。

 (三)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文化培育并积极倡导诚信理念

  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应继续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保险人、 保险代理人等市场行为人充分认识到诚信对它们的重要性。

 并使诚信文化建设逐渐成为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强化保监会的信用监管职能

  保监会应充分发挥其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通过监管,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使保险行为主体有法可依,能够自觉的去实现诚信行为;同时对守信者要给予奖励,对失信者加大它们的失信成本,以保障保险市场的有序运作。

 [参考文献] [1]孙蓉、王朝明.中国保险业诚信制度的构建———基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视野的分析[J].天府新论,2006,(1):72-75. [2]刘凤全、 张治国.加强保险诚信建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J].保险研究,2005,(12):26-28. [3]经涛.论我国保险业的诚信缺失风险与防范[J].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68-70. [4]王新利.香港保险业诚信理赔的经验及启示[J].保险研究,2005,(12):89-90.

篇三: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

学论文-关于保险诚信的几点思考

 摘 要 保险诚信是威胁保险业生存乃至政府诚信和社会诚信的重要因素;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重要原则, 保险诚信首先要求保险人做到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是保险人的道德准则; 诚信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基本法律准则和行事规范; 要建立保险当事方的互信机制, 促成良性互动。

  关键词 保险诚信 诚信原则 保险人

 1 保险诚信缺失是威胁保险业生存乃至政府诚信和社会诚信的重要因素

  保险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诚信理论上说是对双方而言的,但这里要着重强调保险企业的诚信问题。

 目前,部分保险企业和员工的保险诚信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形象和健康发展。

 可以说, 影响保险业发展壮大的, 首先不是保险产品的创新、 不是保险霸王条款, 而是保险的不诚信。

 保险的不诚信极大地打压了潜在的保险需求, 阻碍了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保险需求。

 虽然从中国 GDP 的总量、 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指标来看, 中国的保险是一座待开挖的金矿, 但乱开乱挖的现象十分严重, 保险资源被破坏殆尽, 而且挖掘本身在最近几年呈现出速度放缓的势头。

  更为言重地说,诚信问题已经威胁到了保险行业的根基。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现在保险行业的信誉度很差, 有些人甚至将保险营销和传销等同起来。

 如果任一些影响保险诚信的现象持续下去, 保险行业本身的生存都会受到挑战。

 剖开表面的繁荣, 保险业内危机重重。

 如果不提升保险业的诚信, 整个行业的生存根基将会受到摧蚀, 保险本身将不复存在。

 更广范围说, 保险诚信是社会诚信的组成部分、 也是政府诚信的组成部分和

 典型代表。我国较大的保险企业多具有国有股份或性质, 再加上部分保险企业的宣传导向,造成社会上将其视为国家的企业、政府的企业甚至是政府的部门之一。比如普遍的保险业宣传都说保险公司不会破产, 最后会有政府来给大家保险。

 这样保险企业的诚信不仅是保险企业本身的诚信,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了一种准政府诚信。

 在许多场合被认为代表着政府诚信, 使用着政府诚信, 行使着政府诚信的职能。一些保险企业借助于政府诚信的严正和威望, 促进了企业自身和保险业的发展。

 但一些保险企业经营中的不诚信透支着政府诚信, 不仅给保险行业, 也给政府诚信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而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最重要构成部分和航标。

 如果政府不诚信, 那么不仅会严重影响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而且也会使全社会诚信意识缺乏。

 保险业本身还附有人类善良使者的天然特性。而如果一个所谓的善良天使带给人的总是失落、 怀疑、 欺骗和损失, 那将是对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正面价值观和信仰体系的动摇。

 长此以往, 将不仅仅是诚信的缺失, 而是整个社会信仰的缺失和迷惘。

 如果人与人之间总是互相猜忌防范, 人们找不到信仰的正确取向, 那和谐社会的建立何日能谈起呢。

 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 诚信不仅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问题, 更是影响到保险业存在的千秋大计。保险诚信还是社会诚信和政府诚信的重要因素。

 它关系到政府的形象、 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我们应该从生存的危机意识来认识保险诚信。

 只有这样, 才是从思想上和行为上真正重视保险诚信。

 2 保险诚信原则首先要求保险人的最大诚信

  一般而言, 保险诚信要求保险的各方当事人明诚守信, 诚信原则是保险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在保险活动中, 既不可能要求所有的投保人都是或者都会

 成为保险专家, 也不可能要求保险人对所有的承保对象都掌握得很细致透彻, 这就是保险的信息不对称性。

 由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 在保险活动中, 当事方对风险的判断均依赖于对方的如实告知或说明, 任何一方的隐瞒或者欺诈, 就有可能导致对方判断失误而深受其害。

 由此可见, 诚信的程度对保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所以保险中的诚信原则有“最大诚信” 原则之称。

 从诚信原则中可以看出, 保险诚信不仅应该最大化, 应该是对双方而言的。然而在实际运作中, 由于历史上的垄断性质和卖方市场, 保险业似乎更多的要求和强调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最大诚信(现行我国的保险法似乎也有意无意强调投保人的最大诚信, 换个角度说, 是怀疑投保人的诚信问题), 而忽略了保险人自身应该做到最大诚信。由于这种思想的作祟,往往在纠纷和法律诉讼中,保险公司总是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无罪的,总是认为错的不是我而为什么受伤的败诉的却偏偏是我。

 在投保人和媒体面前, 最后往往是保险公司息事宁人, 赔了夫人又折兵。

 凡此事例, 不胜枚举。

 夸张地说, 有一些保险人认为自己做了善事却受到了委屈, 好心得不到好报, 总是感叹现在的“刁民” 太多、 世风日下, 感觉自己是弱势群体。

 而很少从保险人自身找原因。

 由于保险行业的专业性强, 行话术语多, 而且保险合同和产品往往由保险公司“生产” ,

 保险人自然会占有一些天然优势。

 这样, 诚信原则首先要求保险人诚实守信, 而且应该是最大程度的诚实守信。

 要“群众” 做到的, “干部” 要首先做到而且要做得最好。保险人不仅要做到客观上的最大诚信, 更应该是主观上的最大诚信。最大诚信原则应该是保险人的道德准则, 保险人的诚信应该是诚信的最高标准和境界。保险人对自己的要求应该是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

 这就要求保险人要在以下方面做到:

 在告知上, 保险人应该履行无限告知义务而不仅仅是询问告知, 只要实际上与保险标的风险状况有关的事实都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凡是涉及到保险的事项、条款与术语等都必须诚实地告诉或解释给投保人, 而且要做到知无不言、 言无不尽。

 既要全面、 深刻, 还要在解释中尽可能通俗化或者使保单通俗化, 在一些容易引起歧义和争议的条款上应该加以注释,一些非常关键的内容例如退保有损失等应该加以突出。在保险的宣传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辞,不只说好的一面,而故意忽略不利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一面。

 遗憾的是, 目前的保险立法仅仅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未规定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未履行此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也许是保险人对最大诚信地如实告知不够重视的原因之一吧。相信以后的保险法会在这方面做一些修订。

 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要积极协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害的发生。

 保险人要提醒投保人及时缴纳保费。

 对延迟未缴纳保费者, 采取必要的催告措施和宽限期。

 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单约定的条件满足后,保险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义务, 最大限度的减少被保险人的损失。

 3 诚信原则是客户的一条基本的法律准则和行事规范

  虽然保险诚信原则从原则上说是双向的, 但由于保险的专业性, 以及投保人时间精力有限或者理解能力的原因,往往在保险信息的理解识别和获取上处于劣势, 存在偏差。

 多数投保人未能如实告知往往是不能也, 非不为也。

 也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想真诚地向保险人“倾诉” , 但不知该说些什么。

 这样虽然他们主观上想达到最大诚信,但这种主观上的最大诚信与令保险人最大满意的最大诚信还

 有一定差距。

 所以对客户而言, 做到最大诚信有一定“技术” 难度。

 如果再加上有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主观态度问题,那么达到令保险人满意的最大诚信几乎不可能。

 基于此, 保险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是现实主义, 而不是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 只能要求投保人的相对诚信和信息结果的相对满意。

 比如各国保险立法中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 许多都是采用询问告知立法的形式。投保人一般仅就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 对保险人未询问的情况, 投保人无需告知。

 。

 因此, 如果说对保险人, 最大诚信原则是一条道德标准, 那么,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而言, 诚信原则是一条基本的法律准则和行事规范。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普通的群众, 而非圣贤。

 不能强求他们做到尽善尽美, 只能是引导他们在遵守基本诚信原则的基础上, 不断追求更高的诚信层次。

 投保人要做到的是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涉及的基本事项的诚信,是保证保险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公正客观的诚信。

 通俗地说, 不保证你是好人, 不保证你有恶念, 但我保证不让你做坏事。

 因此, 保险人必须围绕如何达到或者保证投保人的最基本的诚信下功夫。

 在保单的条款的设计上要紧密衔接, 尽量明了易懂, 要能使客户真实表达自己的信息, 要能便于客户表达自己的真实信息; 在投保、 核保、 理赔查勘等各个环节上建立足以保证客户各种相关信息真实的一些规章和机制。

 4 建立互信机制, 促进良性互动

  就目前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态度而言, 是充满着某种程度的不信任。

 从许多保险合同的条款可以看出保险人的这种态度。保险人总是担心投保人会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总是担心他们会不如实告知。

 因此, 我们的保单条款象防盗门一样

 设计, 而且不断的升级堵塞系统漏洞。

 现行我们的保险法也将投保人作为犯罪嫌疑人对待, 只有对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惩罚性规定, 没有对保险人的相关规定, 这与投保人需要承担惩罚性的法律后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是立法上的不公正和不平等。

 由于保险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以及保险合同条款的复杂性,还有保险代理人宣讲中的侧重点和角度问题,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法尽知保险条款的内容,动辄违反应尽义务而不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丧失保险保护, 因此, 投保人总有上当受骗之感, 认为保险人借机欺诈哄骗; 由于保险合同是保险人所设计的格式合同,一些条款总是向保险人倾斜, 让投保人有显失公平或者有陷阱的感受。

 这样双方在信任上存在很大的隔阂。“不要与陌生人说话” 甚至演变成了“不要与保险业务员说话” 。这种不信任使保险业的发展受到了阻碍,使客户的利益也遭受损失。这是保险当事方的双输。

 因此,建立保险各方当事人的互信机制,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显得格外重要。从保险人的角度而言, 保险人首先要放下架子, 不能居高临下, 店大欺主, 要以市场经济的平等主体的身份和客户进行交往; 要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杜绝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干扰; 保险人要减少自身的误导, 消除客户的误解; 建立良好的外部公共关系, 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客户沟通交流。

篇四:保险业诚信经营辩证分析

t; 才智 /363人资社科 Human Resources & Social Sciences保险业诚信的重要性及对策路径王元建

 保险职业学院摘要:诚信是一种道德追求,也是一种精神境界,更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和企业的发展之要。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诚信是一种财富,良好的信用更被称之为是一种稀缺资源和一种无形的资产。本文从立业、生存、提升竞争力和实现内涵式发展四个维度阐释了诚信对保险业的重要性,从加强诚信思想教育工作,确立监督体系、管理制度、惩戒制度,构建保诚信文化等几个方面探讨了对策路径。关键词:保险业;重要性;诚信;对策一、诚信诚信,就是指有诚意、守信用。众所周知,任何一项社会活动,要想获取成功,各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一种游戏规则,那就是诚信原则。讲诚信,是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立足于社会的最基本原则。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今天,保险业的社会功能将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将是社会和谐发展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但是由于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因此,必须要加强理论研究,指导其和谐有序发展。此外,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能有效提高保险业在人民信中信用评级。为此,保险企业要以诚信为本,充分依托城信之源泉,积极推进保险业实现其内涵式发展。1. 诚信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诚实守信为了达到某种意愿而共同约定并相互遵守的一种社会理念。其虽然归属于伦理道德范畴,倘若“视小而不为”,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失信与人、严重时会招致法律事件,就会逐步丧失立业之本。我们之所以特别强调保险业要以诚信为本,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成功转型,诚信已成为一种高悬的警示灯,已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讲信誉、守承诺、是商业和谐发展的基础,是保障经济市场高效运行的前提。对保险行业来讲,守法经营、维护诚信底线,注重售后服务质量就能在取信于客户端,只要靠诚实守信才能博得客户的好评与认可,才能在确保保险企业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生存下来。2. 诚信是保险企业生存之基质量是生命、信誉是保险企业的在市场营销中的脸面。保险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是以保险企业的信用向客户所做出的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承诺。因而,保险企业是否诚实、是否守信用,在保险消费者客户端的购买决策中起着很大的导向作用。客户端只有在对保险企业信任的基础上才会出资,也只会向其认为有信用度的保险公司投保。可见,保险企业的信誉度,就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保险公司只有讲诚信,践承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理念,才取信于客户端,进而在获得社会广泛赞誉的基础上,新老客户相续推荐与购买,才能在确保保险企业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3. 诚信是保险公司提升竞争力的之举影响保险企业快速发展的因素是多维的,其中保险企业的市场声誉作为一种“活广告”,是保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筹码,也是一种需要长期培育的市场关键因素。我国加入世贸后,外资大型保险企业也合法地进入了中国的保险市场,不仅要与中资保险企业争夺重要的人力资源,还要争夺有限的保源,外资大型保险企业以其良好的品牌形象,科学的管理水平、优质的售后服务来吸引和说服客户端,来抢占国内有限市场。正因如此,国内保险企业要发展,就必须视诚信为生命,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提高市场竞争力。4. 是促进保险行业实现内涵式发展之需内涵式发展是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一种发展模式。其强调的是优化内部结构、提高质量,所追求的是一种和谐发展。调查显示,个别的保险企业在内部管理上,最求利益的最大化,过于侧重眼前利益,忽视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进而导致了保险行业的不和谐因素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战略发展。为此,保险企业要落实内涵式发展的深切内涵,应该在抓住机遇、做好前期的市场调研工作、控制公司的发展规模与速度,遵循市场规律,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积极推动以诚信为核心的保险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树立以诚信促发展的经营理念,为本企业的内涵式发展,打下坚实的人脉基础并逐步提高核心竞争力。二、对策路径1. 加强保险企业员工的诚信思想教育工作《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保险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工作,强化保险业市场诚信意识”。实践证明,只保险企业所有工作人员都充分认识诚信二字对保险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然后做到内化于行,逐步提高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自律性,才是防止保险企业失信与人、失去市场的重要前提。为此,加强保险行业的诚信道德建设,就必须以广大企业员工的诚信教育为抓手。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诚信教育应该贴生活。即将保险行业诚信的道德要求体现在具体的日常生活细节和行为之中,使保险企业的从业人员在具体的生活细节和行为之中,形成诚信的品质,养成守诚信的行为习惯。二是诚信教育方式应多元化。除专门组织诚信专题学习外,还应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诚信知识讲座、诚信专题文艺汇演活动等,与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来提高对广大员工对保险诚信的认知水平。三是诚信教育要注重实效,可通过多媒体展示,结合社会保险业真实案例,警示从业人员要守法和遵守诚信道德规范,提高自律性。[1]2. 确立以政府监管为重要手段的外部诚信监督体系保险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管与调控。一是要建立健全信用披露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增强客户端对保险企业的知情权。二是要建立有效的保险信用评级体系。为此,政府部门应通过相关法律部门、审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按照十八大会议精神,科学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对保险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综合量化评估,然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于众,使消费者最及时了解各保险企业的信用状况,为保障投保人的切身利益,提供安全便捷的社会信息服务。三是完善代理人信誉评价体系。目前国内部分保险企业在内抓管理上,围绕信誉评价进行了规章建制,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此外,一些保险企业对优秀代理人的选拔与聘用工作,也做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也得到管理层的认可和肯定。总之,上述做法都离不开政府的监管。[2]3. 建立强有力的保险诚信内部管理制度

 > 才智 /364人资社科 Human Resources & Social Sciences(上接 362 页)的各项有关档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时了解有关工作范围、职责以及标准的最新要求。另一方面,应具备一定的科学和历史素养,了解国内外档案管理的发展史,关注其最新动态,并及时运用于实践,以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另外,医院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发展趋势,加强与上级和兄弟单位的交流,选拔人员外出考察进修、学术交流,并定期邀请专家到院讲学,进行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建造浓厚的学术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以提升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拓展医院档案业务工作,完善人才队伍的建设。3.4 建立和完善人才考核和奖励制度,加大人才开发利用力度,使医院档案人才队伍焕发生机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应将档案工作纳入考核范围,结合岗位特点,根据专业性质,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地对档案人员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及时准确地了解人才队伍的现状。要明确规定专业技术的各项量化指标,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品德、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等各因素,建立和完善档案专业技术人才的考核制度,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选拔人才和竞聘上岗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提升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奖励制度。作为档案管理的部门负责人,不能回避档案人员的合理诉求,应从精神和物质方面,合理运用激励措施,通过集体和个人的评优评先活动,调动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先进为榜样,将自我价值的实现与档案工作目标相结合,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从而使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得以全面提高。结语医院档案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它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档案人才队伍,我们必须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的人才发展观,适时构建并完善档案人才队伍,推进医院档案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医院档案为医院的医、教、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的重要作用。参考文献:[1] 刘英霞 , 杨志滨 , 王泽蓓 . 以档案达标升级为契机 , 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 [J]. 办公室业务 ,2014,10(12):73-75.[2] 蒋玉兰 . 医院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浅谈 [J]. 科技创新导报 ,2010,37(18):21-25.[3] 洪虹 , 李金枝 . 浅谈医院档案人才队伍的建设 [J]. 档案与建设 ,2012,7(11):42-44.[4] 杨巧 . 重庆市涪陵区中心医院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J].中国卫生人才 ,2013,9(13):25-27.[5] 邱敏 .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促医院档案工作水平提升 - 以桐乡卫生系统为例 [J]. 管理观察 ,2014,10(8):33-38.法律制度是通过刚性的管理来保证实施,但保险业必须同时搞好内部管理工作。首先保险企业在其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建制 , 建立明确的管理细则,具体落实在每一项细分化的工作制度上 , 且要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例如对营销员不得经手保费的规定、对保险代理人的信用与业绩等级考核等、理赔过程中的及时性、客户端的满意程度等 , 通过内部的科学管理,规避不诚信行为所带来的企业风险。同时,通过内部企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加强对保险企业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与诚信文化建设,为本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在保险市场营销人员的利益机制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例如营销员与公司签订雇佣合同,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浮动工资两部分构成,并享受“五险一金”。这样无形中就提升了营销员对企业的归属感与认同感,稳定了保险企业的人力资源,通过建立代理人的个人形象与公信度,有效遏制了保险代理人误导、欺诈客户而引发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3]4. 建立失信行为的公示与惩戒制度建立失信行为的公示与惩戒制度,可以将那些信用不良者逐步出信用消费市场,提高社会诚信的整体质量。因此,在保险诚信建设过程中,非常有必要引导、推进建立信用的记录、评价、公开制度,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让消费者择善为友,从而使失信者失去市场,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失信惩戒机制要具备可操作性,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允许运营联合征信平台的机构能够收集失信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记录,并通过政府渠道和征信机构,合法地将其公示给有需要的授信机构。将企业或个人的失信记录列入黑名单,向全社会公示。同时,失信惩戒机制还建立“红名单”专栏,因为红名单企业多是长期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政府政策可以向被列在红名单上的企业和个人倾斜,各类授信人也可以考虑给红名单上的企业和个人以各种优惠和奖励,一方面降低守信者使用信用工具的成本,另一方面要建立失信行为公示制度,所公示信息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要做到客观公正。同时要避免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以确保在公布数据的同时不侵犯企业及个人的正当合法权益。[4]5. 在全社会培育诚信理念,构建保险业的诚信文化专家指出:市场经济越发达,对诚实信用的指数要求就会更高。一个不诚信的企业或个人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保险市场上的各种行为主体,都应该转变观念,重新认识企业利益、个人利益与诚信的重要关系,树立与维护诚信行为的企业发展观,构建保险业的诚信文化。社会是个大环境,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诚信教育与宣传工作,面向社会个阶层,培育诚信理念,使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精髓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在全社会培育诚信理念,为保险业的诚信经营与发展提供适宜的沃壤。其次,保险企业应将诚信文化作为打造企业文化的核心,坚守诚实守信的行规阵地,用为诚信行为树立行业品牌,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再次,在保险企业员工职后再教育与及对保险代理人的专业培训工作中,应重视诚信教育工作,渗透诚信理念,增加诚信内容教育,大力宣传诚信对保险企业、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诚信不仅仅体现在保险的营销、勘验与理赔的工作上,而且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通过管理措施与伦理道德教育的训化与约束,强化诚信意识,在社会上起模范带头作用。[5]参考文献:[1] 李树利 . 要靠诚信来改善保险业的社会形象 [J]. 金融教学与研究 ,2012,3:67-67.[2] 高智 . 诚信建设是保险企业的立业之本 [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5,3:69-70.[3] 曹邓 . 保险诚信问题分析与保险诚信体系建设 [J]. 金融与经济 ,2005,11:24-26.[4] 蔡洪根等 . 加强当前保险业诚信建设的策略取向 [J]. 金融与经济 ,2007,9:59-64.[5]孙蓉.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J]保险研究,2003.9:2-5.作者简介:王元建,男,1973 年出生,湖南衡阳人,经济法学硕士,保险职业学院管理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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