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验收的报告第1篇一、竣工报告(一)概述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建设依据、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内容、参建单位、主要项目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建设过程等。(二)工程建设管理1、项目单位组织机构及工作情况。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申请验收报告汇编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申请验收的报告 第1篇
一、竣工报告
(一)概述
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建设依据、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内容、参建单位、主要项目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建设过程等。
(二)工程建设管理 1、项目单位组织机构及工作情况。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和地方政府等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简述。
2、招投标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等招投标情况,中标单位的资质、承担的主要任务等。
3、设计变更管理:实施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有关情况。
4、安全质量管理: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质量控制措施、事故处理结果、文明施工等。
5、投资管理:投资来源、投资控制措施、批复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计划下达及完成情况、概算调整情况。
6、进度管理:主要工程节点计划控制目标和实际执行情况,进度控制措施等。
7、合同管理:签约单位的履约情况、合同价款结算方法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至竣工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等。
8、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征地与移民安置能否满足建设进度要求,有无违反政策情况,批准的征地与实际征地、有关征地手续办理情况、征地及移民安置费用的使用情况等。
9、创新成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技术创新(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管理创新等成果。
10、廉政建设:廉政措施及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等。
11、其它:信息管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历次验收情况
历次交工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结论及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四)竣工决算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的开展情况和审计结论。
(五)工程试运行
工程观测分析成果、工程试运用和效益发挥情况等。
(六)工程建设管理体会及建议
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管理过程,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教训、体会启示,对今后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提出建议等。
二、设计工作报告
(一)概述
简述设计范围、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二)设计质量管理
主要反映项目设计管理组织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设计管理措施(包括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质量、工期保证措施等)。
(三)设计变更
反映主要设计变更的项目、原因、内容,对工程量、投资、工期的影响等。
(四)设计服务
简述设计交底、现场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设计评价、体会及建议
工程设计效果评价、创新效果、体会及建议等。
三、施工工作报告
(一)概述
简述施工范围、内容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技术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管理措施(包括工期、施工期通航、环保、消防等保证措施)。
(三)工程施工
施工组织(包括施工准备、投入设备及人员、总进度及分阶段施工进度安排等),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措施,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提前或推迟完成的原因,重大技术问题处理等。
(四)施工工艺
关于申请验收的报告 第2篇
一、工程完成情况:
石泉县鑫隆家园1、2#楼工程由石泉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20XX年11月15开工建设,20XX年3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6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石泉县鑫隆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年月日进行,验收地点在,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综上所述,石泉县鑫隆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关于申请验收的报告 第3篇
致:
(监理机构)
验 收 申 请 报 告
]验报 号) 合同编号:
工程项目已经按计划于年月日基本完工,零星未完工程及缺陷修复拟按申报计划实施,验收文件也已准备 就绪,现申请验收。
□合同项目完工验收 □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
附件:⒈ 零星未完工程施工计划。
⒉ 缺陷修复计划。
⒊ 验收报告、资料。
⒋
验收工程名称、编码
申请验收时间
承 包 人:
(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
(签名) 日 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审核意见。
期:
年 月 日
监理机构:
(全称及盖章) 签 收 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监理机构、 发包人、设代机构各 1 份。